摘要

声誉风险管理是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控金融领域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方向。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已经陆续更新各类金融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以期有效防范化解声誉风险。但是,目前声誉风险管理要求仍主要沿用危机管理模式,未与金融机构业务能力紧密联结。笔者结合高盛的声誉风险管理经验,探讨声誉风险的标的,以及声誉风险管理的重点与脉络。笔者认为,声誉风险实质上是金融合约中隐藏条款的违约风险,所以声誉风险的管理需要以业务为基础。业务不同,声誉风险也会有所差异,并且投行业务的声誉风险显著高于零售业务,在风险爆发时也更难修复。声誉风险管理,需要"人"和"业务"并行,注重声誉绩效评价、声誉文化建设和业务标准制定,以作为执行各类金融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的补充内容。

  • 单位
    外交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