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与弗雷格一样都是逻辑主义意义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胡塞尔虽然并不赞同弗雷格认为意义或思想存在于某个"第三种领域"中的说法,但在意义或思想是既不同于客观事物也不同于主观表象的"第三种实体"这一点上,他与弗雷格是完全一致的。在《逻辑研究》中,通过对意义与表象、意义与指称、意义与对意义的体验等问题上存在的模糊和混乱之处的澄清,胡塞尔对意义的客观性和不变性进行了详细的论证,从而将"意义实体"作为一个重要的哲学概念确立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