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长处方"政策的颁布,或将进一步强化零售药店在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8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联合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明确了长处方的适用对象、开具长处方的医疗机构、开具长处方的主要流程等。根据患者的诊疗需要,长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