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单纯从自利性的视角,无法全面解读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强大的发展动力。本文以S省土地整治项目的实际运作为切口,通过观察地方各级政府在土地整治项目申报、立项、实施以及验收四个环节中的施政行为,来分析地方政府在土地整治行为的双重逻辑。研究发现,尽管地方政府土地整治行为受到自利性主导,但是在地方政府主观构建与自我解读过程中,公共性与自利性之间并不冲突,相反,任务驱动与谋利导向分别作为明面与暗线行为逻辑,共同决定着地方政府的施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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