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在推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时利益主体间的行为选择因素及委托配制行为的可行性。方法 基于博弈理论,分别构建政府与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与受托方之间的博弈模型,分析影响委托配制行为的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结果 在政府与医疗机构的博弈中,政府实施监管的成本、损失的社会效益和医疗机构获得的财政补贴、惩罚、产品声誉优势是影响配制行为的重要因素;在医疗机构与受托方的博弈中,医疗机构的收益、自行配制的成本和受托方的收益、转型成本也对委托配制行为产生影响。结论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行为具有可行性,各利益主体间找到利润均衡点,就能够实现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良性循环。
-
单位安徽中医药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