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杭发改法规[2021]171号委机关各处室(局)、委属单位,各区、县(市)发改局: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杭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根据市司法局要求,针对由我委负责实施及发布的,施行已满一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