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是新形势下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省域经济布局的重要举措。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广东、广西在各自的“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共提出建设14个省域副中心城市。文章在梳理省域副中心城市内涵及理论的基础上,从省域和全国层面,对14个城市进行了类别分析,揭示了制约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主要因素。结果表明,赣州建设成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条件最为成熟,洛阳、岳阳、襄阳和柳州次之;大同、长治、临汾、宜昌、衡阳、芜湖、汕头、湛江和桂林相对落后。城市行政级别较低、融入全球市场的运输成本较高、经济发展方式亟须转变等是14个城市面临的主要障碍。未来,以扩权为重点,维护城市公平竞争环境;以国际陆港建设为契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加快资源型经济转型,赋予经济发展新动能是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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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西师范大学; 长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