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功的设定是基于功利主义的目的,认定立功时应当尽量降低门槛。关联犯罪中自首、立功的区分关键在于自己罪行和他人罪行的划分。对特殊关联犯罪中自首、立功的区分应结合立功制度设立的本质认定。对行贿人供述既属于供述自己罪行,又属于揭发他人罪行的,可以获得刑罚减免的双重鼓励。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