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代知识财产权面临诸多挑战。从法的关注焦点置换到哲学分析的起点,尚有若干突出问题亟待澄清。将知识财产视为一种权利如何获得正当性解释,乃是一个关键性问题。马克思哲学是从一种称作知识创造、人的自由和现实的思想出发来追问该问题的。在著作权领域,马克思曾多次指控拉萨尔剽窃。若作为一个事实的简单判断来看,它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确的。但梅林、巴枯宁等人以自己的理论立场,在知识财产权的理解方面引入误解的主体相互意识理论,对此案做一种貌似更有公平感的解释。他们错误地把称之为仿效者作为著作权利的原始创作者,作为所谓的同马克思并列而无愧者。实质上,这折射着一段相互进行思想斗争的国际工人政党运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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