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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考试舞弊犯罪化的根据
作者:赫兴旺; 李艳红
来源:
法学家
, 2005, (06): 120-125.
DOI:10.16094/j.cnki.1005-0221.2005.06.010
考试舞弊
社会危害性
犯罪化 cheating in Exam
social jeopardy
eriminalization
摘要
考试舞弊现象呈高发态势且屡禁不止,已成为一种社会流弊,极大地损害了考试的信誉,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影响到学风乃至社会风气。无论从其危害性上分析还是从我国的历史经验上考察,均应当将之予以犯罪化。
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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