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21号《湖北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12月31日省人民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25日起施行。省长王忠林2022年2月18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规范、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和生态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