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桂政办发〔2023〕5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广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8月22日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广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广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