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聘职权下放后,评聘标准和专业技术水平认定办法出现了偏差,凸显了高职院校管理者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对自身类型特征把握不足,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运行机制简单粗放等问题。要从提高高职教育类型特征把握能力入手,制订体现高职教育类型特征的评聘标准,建立多方参与的职称评聘工作机制,公平公正地评价和认定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

  • 单位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