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应当得到国家、社会和个人的特殊照顾。然而,现实中,未成年人的权利被不法侵害的事例比比皆是。本文试图结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探索家庭照顾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必要性,然后重点分析了单纯家庭照顾权在实践中的不足,最后提出给予未成年人家庭团聚权,以及建议由单纯家庭照顾模式向部分的国家照顾模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