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一般的国内法不同,阻断法案的功能实现需要外国法院的承认与适用。欧盟“阻断法案”是世界上最早的以阻断外国法律、法规在域内产生效力而应对美国国内法不当域外适用法案。美国法院承认欧盟“阻断法案”存在的事实,并在各类案件中采用国际礼让原则下的多要素分析法适用此类法案。我国新颁布的《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标志着我国阻断法案的发展迈入新阶段。借此契机,我们可以借鉴欧盟“阻断法案”在美国法院适用的经验,积极利用我国的阻断法案,扩大我国阻断法案的域外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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