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托作为土地流转的一种创新方式,已在多地得到了推广与应用。本文通过对全国各地土地流转信托模式的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发现实践中存在信托主体合法性存疑、信托财产及其归属不明、信托登记制度缺失等问题。究其原因在于行政主体过度干预且法律法规对此并无明确规定,为此,笔者在分析现状与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明确信托主体、将土地经营权确定为信托财产、信托财产归受托人所有与建立信托登记制度等应对措施。

  • 单位
    上海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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