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规划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其目标导向在于实现公共利益。但在规划制定过程中,由于公共利益范畴的不确定性,随时间、地点可变性,以及权利主体多元性等特点,究竟由谁来主张公共利益,尤其当不同的利益发生矛盾时,公共利益的共识又是如何形成的?针对以上问题,城市规划界急需讨论并争取共识。文章以澳门新城区规划制定中澳门外港码头搬迁为案例,详细描述了在澳门行政区治理结构下,公共利益共识的形成过程,思考了各方行为逻辑以及其对最终规划的影响,提出要重视规划成果形成的过程,在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利益共享上更多开放包容、让更多利益相关者参与制定过程,并最大限度地达成共识,唯如此规划才能有效发挥其公共政策综合性作用。最后,文章从公共利益形成的视角对我国转型期城市规划理念转变、规划制定过程和规划成果表达等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