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建立绿色生产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在这一背景下,作为社会新兴力量的家族企业是否以及如何参与到环境治理体系的建设中来?文章利用第十二次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数据库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发现:相比非家族企业,家族企业具有更强的绿色创新倾向,这主要源于家族企业内部对于延伸型社会情感财富的保存动机以及外部制度压力的驱动.本文的政策含义在于,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并完善绿色环保制度体系建设,通过良好的制度环境加强家族企业长期承诺以引导其积极进行绿色创新活动.这不仅关系到家族企业长期竞争优势的建立以及作为环境治理体系主体作用的发挥,同时也是切实推进中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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