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续盘问制度的适用条件是指人民警察在主观认知上达到"理性人"对相对人的合理怀疑,并且当场无法释疑。对实际应用中出现的混淆继续盘问与传唤、拘留、拘传等强制措施的适用、扩大继续盘问对象范围、错误适用继续盘问时限以及继续盘问制度空置化情况严重等问题,应当加强相应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加强监督和检查以提高认识。

  • 单位
    吉林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