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推动我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印发了《天津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一、起草背景及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