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学者的"自决权内外划分学说"主张将自决权划分为"内部自决权"和"外部自决权",这有其积极的一面,但更多的是其消极的一面。它不仅使使自决权及相关概念变得更加混乱,而且容易导致干涉他国内政的合法化;它不仅不能挽救反而会断送自决权原则的命运。为此,笔者主张用"学科划分法"代替"内外划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