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研究秸秆还田对不同方法计算的畜禽养殖场粪污消纳配套土地面积的影响,试验采用猪当量法和实测法对秸秆还田与未还田时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养猪场和养鸡场粪污消纳配套的土地面积进行了计算及比较分析。结果表明:秸秆还田时,单位面积土地秸秆氮、磷养分供给量分别为127.88,19.41 kg/hm2,相对于秸秆未还田时单位面积土地氮、磷养分需求量分别降低了27.73%和19.18%;猪当量法计算的粪肥氮、磷养分供给量分别为56 000.00,9 600.00 kg(养猪场)和5 600.00,960.00 kg(养鸡场),实测法计算的粪肥氮、磷养分供给量分别为57 235.29,51 339.35 kg(养猪场)和9 511.60,5 299.32 kg(养鸡场),实测法计算的养猪场和养鸡场配套土地面积分别为猪当量法的1.02,1.70倍(以氮素计)和5.34,5.52倍(以磷素计)。秸秆还田时,实测法和猪当量法计算的养猪场和养鸡场的配套土地面积变化趋势相同,分别增加了38.37%、38.38%(以氮素计)和23.73%、23.73%(以磷素计),而两者的配套土地的土地承载力均下降了27.72%(以氮素计)和19.18%(以磷素计)。说明实测法计算的配套土地面积高于猪当量法而土地承载力小于猪当量法;秸秆还田增加了养殖场配套土地面积,降低了配套土地的土地承载力。

  • 单位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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