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公司进行财务操纵会在报表编制以及审计环节需要更多时间,因此在预约披露制度下,公司会申请更晚披露年报。文章发现:(1)首次预约时间较往年披露晚的公司当年应计项目盈余管理显著增加;(2)往年披露时滞并不影响公司盈余管理;(3)而异常披露时滞则与盈余管理显著正相关。以上结果说明,公司会为财务操纵预留更多披露准备时间。文章为研究公司财务操纵行为提供新的证据,也为进一步理解预约披露制度下披露时滞的财务信息提供了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