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团体标准的培育发展正处于初始阶段,存在质量不一、无序竞争等问题,亟待构建完善有效的治理机制。团体标准的治理实质是规范制度的建立,主要发挥三方主体即制定主体、社会力量与政府部门的治理能力,形成政府引导、制定主体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协同治理机制,机制的实施需要以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为依托,充分运用互联网时代的信息公共服务,推动我国的标准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