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习录》以语录及信函的形式,较为全面地反映了王阳明的哲学主张与治学理念。体察《传习录》中"致良知""心即理""知行合一"等重要论述,可以发现其具有自然法上的普遍意义,并且接通了正义、理性、自由、公平等重要价值观念。王阳明"以儒为主,兼通释、道"的哲学体验,突破了传统儒家法思想的一般认知,阐发了人本主义与思想解放的先声,并以"本心"得失作为社会观念和法律制度的正义性基础,在中西自然法思想辨析中具有重要的法哲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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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