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审计制度写入“八二宪法”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审计监督工作经验的总结,彰显了审计制度的宪法地位和独特的宪法意义。确立审计制度的宪法地位是“八二宪法”在国家机构体系上的重大创新,凝聚着修宪者的深思熟虑与政治智慧。自“八二宪法”实施40年来,审计制度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审计监督作为宪法确立的一项制度,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完善审计立法是宪法实施的重要形式,在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推动下,要不断强化审计监督权的宪法功能,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法的实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