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商规发[2018]1号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红寺堡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中宁县、海原县商务,财政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1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33号)精神,加快全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特制定《关于持续推进农村电商筑梦计划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