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后劳教时代仍旧延续的行政处理措施中,强制隔离戒毒受到的关注与引发的争议是较为显著的。作为一种适用范围甚广且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强制隔离戒毒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本就颇受质疑,规范构建上又存在着与立法意图相悖的现象,因此在执行层面也引发了诸多问题。我国的戒毒措施在立法意图上将吸毒者定位为病人,着重以医疗戒治进行处遇,但其规范设计却倾向于将吸毒者作为社会防卫目标,体现出着重强制性隔离处遇的倾向,致使吸毒者"病"与"犯"的身份定位呈现出明显的偏差。应然状态下的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应当在强调社会防卫的一般预防与重视医疗戒治的特殊预防之间做出符合立法原意的理性选择,并在规范设计与措施执行中体现出与之相适应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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