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基于前期研究,初步筛选部分有代表性的指标,客观评价和进行医疗中心设置的区域划分,可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方法根据文献研究,分别选取社会经济状况、地理环境、医疗资源和居民健康状况四个方面的指标,即人均GDP、人口密度、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期望寿命指数进行聚类分析,对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医疗中心的区域划分和客观评价。结果上海、北京、天津单独成类,分别为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山东、广东、辽宁、福建、江苏、浙江和内蒙古为第四类;河北、海南、吉林、黑龙江和山西为第五类;陕西、宁夏、安徽、河南、广西、四川、湖北、湖南和重庆为第六类;青海、新疆、云南、西藏、贵州、江西和甘肃为第七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