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提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鼓励自主学习,自由表达,充分激发他们的问题意识和进取精神,关注个体差异的不同的学习需求,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创设合理的教学情境,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活跃学生的思维,让情境教学带给学生兴趣的同时,让学生能快乐的学习,培养学生多种能力,提高语文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