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50年代初期《婚姻法》的颁布实施,基本废除了传统社会中的婚姻陋习,建立了以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为原则的现代婚姻制度。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触目惊心的死亡现象。其直接原因主要是婚外性关系和离婚,而对《婚姻法》缺乏正确有效的宣传、基层干部的粗暴干涉和司法部门的敷衍推诿则是更深层的社会因素。从历史的角度看,《婚姻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死亡现象,是乡村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转变过程中所付出的沉重代价,也是当时社会改革中难以避免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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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西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