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统筹发展与安全是新时代党确定的重大战略方针。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面临“发展”和“安全”双重目标,但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防范债务风险之间存在目标冲突与协同缺失:目标冲突主要表现为中央与地方行为逻辑不一致下发展与安全的相互制约以及地方政府策略性行为下的目标偏离,协同缺失包括政策间及主体间的协同缺失。这种目标冲突与协同缺失损害了发展与安全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应避免“二元法”观点,运用“一体化”系统思维,兼顾经济发展和风险防范。本文从认知、政策和管理等三个层面提出对策建议,以期实现地方政府债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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