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政府合作治理是处理跨行政区划公共事务的重要治理取向,如何借助中央政府的权威解决地方政府合作中的任务协调、利益分割和行为监督等问题得到普遍关注。基于合作意愿与合作风险维度,考察不同情境下中央政府介入地方合作的行为差异,可以将其类型图景划分为结对型合作、补偿型合作、分配型合作和共享型合作。研究发现,中央政府的差异介入行为与合作阶段有着密切联系,在合作动机形成、合作关系运作和合作边界拓展阶段中,中央政府的介入机制也分别表征为动员性介入、制度性介入与战略性介入。中央政府的介入并非只是对地方政府自发合作能力不足的补充,府际关系调整和重构所具有的意义超越了府际关系本身,分别蕴含着安全治理、高效治理和均衡治理目标。从国家治理层面探讨中央政府介入地方合作的多重逻辑,能够为解释中央政府介入地方合作的“宏观—微观”视角结合提供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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