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文心雕龙·时序》篇“文章之选,存而不论”与“质文沿时,崇替在选”这两个“选”字句,目前既有的译注存在较大分歧。对前者的分歧主要集中在对“选”与“不论”的施事主体的不同界定上,根据刘勰的论证语境和逻辑,这两个动作的施事主体都应该是东汉的帝王,而非刘勰本人。对后者的分歧主要集中在对“选”字的理解上,由于《文心雕龙》其他篇目中的18个“选”字都是“选择”的意思,再结合该句的语法结构与语义逻辑,“崇替在选”的“选”字应该理解为“选择”,而非“齐”“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