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研究难治性抑郁症患者采用甲状腺激素水平检验的诊断效果。方法选取2019年9月~2020年9月在本院接受治疗的抑郁症患者79例作为本次研究者,根据治疗效果进行分组,其中对比组40例患者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减分率>50%,观察组39例HAMD减分率≤50%,两组患者在治疗前、后均对其实施甲状腺激素水平检查,详细分析两组甲状腺激素水平变化情况。结果对比组在治疗前、后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游离T3(FT3)指标均显著高于观察组,差异明显(P<0.05);且经过治疗后T3指标远远高于治疗前,差异显著(P<0.05);两组患者的甲状腺素(T4)、超敏促甲状腺激素(s-TSH)指标在治疗前、治疗后互比差异微小(P>0.05)。结论难治性抑郁症患者的甲状腺功能情况与患者临床治疗效果的关系密切,不仅可采用甲状腺素作为辅助治疗,同时可以作为重症抑郁症患者的生物学检验指标。

  • 单位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