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并完善公职律师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对于我国的法治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201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其中提出了关于公职律师制度改革的具体目标:"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由此可见,我国公职律师制度的发展正是深入推行依法治国的必经之路。201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强调必须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可见,政府部门设置公职律师来参与法律援助中的辩护已经迫在眉睫。由于我国的公职律师制度目前还处于初始阶段,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如法律地位模糊、管理模式不统一等问题,这就需要我国在未来的发展中,根据国内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国际形势的变化,不断的健全和完善公职律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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