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舞蹈学的研究对象通常是那些活态的、自然传承的、作为活动而非作品的舞蹈。是否"活态"是民族舞蹈学与古代舞蹈史研究对象的根本区别。中国古代舞蹈史研究的对象,就总体状态而言也是"非作品"的——它们不是现代意义上由舞蹈艺术家心志表现的"自觉创作"。在这一点上,古代舞蹈史与民族舞蹈学的研究有共通之处。首先,库尔特·萨克斯的《世界舞蹈史》可以看作是以历史脉络梳理的"民族舞蹈学",其本质是通过"差异性"展示"梯级性";其次,甲骨卜辞的表意内涵印证了库尔特·萨克斯"舞蹈实际上就是拔高了的简朴生活",从甲骨卜辞入手开始中国古代舞蹈史的研究,本身也就进入了"民族舞蹈学"的研究视域;再次,在对先秦至两汉时期乐舞的代表性研究主要有《诗经》中的"舞蹈"、屈原的《九歌》和傅毅的《舞赋》,研究者"根据既定事实从所掌握的特征辨别出舞蹈本来面貌"的重要性,体现出对"古代舞蹈史"研究的价值,一个重要的方面在于它们事实上也是"民族舞蹈学"视域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