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刊讯9月21日,国务院发布《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显示,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实施范围119.5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其中宁波片区46平方公里(含宁波梅山综合保税区、宁波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宁波保税区)。同时,《方案》明确宁波舟山港开展多项创新业务。在打造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方面,《方案》提出,允许中资非五星旗船开展以宁波舟山港为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