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认罪认罚制度,不仅契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充分发挥了公安司法机关的主导作用。在重罪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面临着诸多挑战,即具体操作规范的缺失及对相关概念并未厘清,导致适用过程中出现偏差,也使检察职能和辩护职能没有发挥出实际作用。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主导作用,提出一定幅度范围内的量刑建议,也要注重值班律师在重罪案件中与辩护人之间的衔接转化,实现重罪案件律师参与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