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供看似是一种既平常又简单的现象,但在被告人"供述、翻供、再供述、再翻供"的循环往复之间,蕴含着凝重的社会文化沉淀和复杂的制度背景,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在实体法上,翻供对认定自首和坦白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程序法上,翻供反映出我国不自证己罪原则与沉默权的缺位,对我国强制措施、羁押制度、侦查模式及诉讼构造具有重要影响。在证据法上,翻供有利于厘清相关证据概念,转变口供至上的观念,强化对口供的审查判断,并呼唤构建非法口供排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