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公证机构体制经历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公证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然而需要正视的是,如火如荼的公证机构体制改革仍面临着理论不足、逻辑不畅、动力不够、成效不彰等问题。特别是关于合作制公证机构的改革和发展,仍有许多基础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譬如,合作制公证机构的民事主体性质是什么?合作制公证机构与其他体制公证机构有什么差异?合作制公证机构应该怎样进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