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河(湖)长履职意识,完善职责边界,健全考核制度,浙江省率先实施河(湖)长个人考评积分制度,通过河(湖)长履职事项表单化、责任河湖状况指标化和考评信息公开化的"三化"措施,实现了河(湖)长巡河率与发现问题数双增长,通过考评结果向当地总河长与组织部门通报,成为地方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