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急诊服毒自杀病人的自杀原因并针对患者进行及时的干预。方法:本组资料来源于2008年~2010年收治的45例服毒自杀患者,年龄为12-58岁,平均年龄为28.9岁。其中,年龄在12~18岁之间的为4例,占8.8%;19~40岁之间的为28例,占62.2%;40~58岁之间的为13例,占28.8%。结果:本组45例服毒自杀患者经过积极的治疗与干预后,均全部康复出院,43例患者无再出现自杀情况,2例患者需要借助长期的干预及精神医生进行治疗。结论:自杀是一种社会行为,医务工作人员应针对每位患者给予适时的干预,降低自杀率。

  • 单位
    新疆伊犁州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