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离岸公司在全球发展迅猛,在对外贸易中已经成为了一种新兴的贸易形式。本文以浙江金华发生的两起欧盟通报说起,深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对外贸易中与离岸公司交易存在的风险、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管无法律依据、离岸公司以"第三方"中间人的身份扰乱正常贸易秩序等问题,最后结合对外贸易实际,针对性地提出质量监管建议,并希望离岸公司这一新兴的贸易形式能得到有效监管,获得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