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学前教育立法的首要目的是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规范学前教育实施。儿童受教育权不只是教育机会的获得,还应包括教育过程的优化和教育质量的提升。因此,保护儿童受教育权涉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有质量的师资队伍建设,幼儿园课程改革和质量提升等,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家庭幼儿园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儿童受教育权、促进儿童发展是学前教育立法的出发点,也是根本目的所在,主要通过贯彻五个重要原则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