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国家现行的“一裁两审”处理机制下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用工主体的日益多元化,劳动人事案件数量仍在攀升。目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审理的衔接存在着标准不一、程序不畅等问题,不服仲裁裁决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案件量较大,影响到争议处理的公平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