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刑事司法领域,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健全对保障被告人获得真实、全面和有效的辩护具有重要的意义。以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为视野,剖析国际公约以及域外刑事法律援助的具体情况,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模式太过单一,同时法律援助率和辩护率较低,另外值班律师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借鉴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和域外的经验,结合我国实践,可以发现通过创建公设法律援助律师、尝试合同制法律援助模式等多种途径结合的方法解决法律模式单一的困境。同时,细化值班律师相关制度,健全值班律师制度与认罪认罚从宽的协同机制,完善以上两个方面可以推动值班律师制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