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它是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适应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需要,对于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以及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均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围绕"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的战略部署,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必须坚持把体制机制建设作为关键,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价值追求,把民主协商作为根本方式,把方法手段的创新作为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