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实现中国健康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由于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定位、行为的违法性判断、主要法益认识、刑事责任设置存在一定争议,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可能成立"生产、销售假药罪"。将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归为假药犯罪,存在损害刑法保障机能、造成法益保护目的与刑罚设置错位的风险。为了减少风险,可以考虑细化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定位要素、结合形式与实质进行违法性判断、明确主要法益以及统一刑罚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