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从人性视角出发,指明了法治可欲的四种路向:在需要层面,需要的互异冲突使法律可欲;人与人之间信任关系和社会信用的缺场,使法律获得历史出场;在道德的软约束面前,法律成为最佳选择;超越人治,法治可欲。法治可欲的同时又具有限度,这是合理需要与不合理需要的矛盾,理性需要和非理性需要的矛盾,是人性自身矛盾的表征。